3月17日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上线人员
(资料图)
副主任 张 康
行政审批股股长 孙 艳
保障办主任 从 磊
房政股股长 黄海博
问:咨询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问题。
答复情况: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城区户籍,并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书、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收入及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书面诚信承诺书;
4.申请人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情况的书面授权书;
5.其他必要证明(房屋租赁协议、低保、残疾等)。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及龙城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问:咨询购买房屋定金能不能退的问题。
答复情况:听众替其亲戚咨询求助,对涉及的项目楼盘及人员和签署的相关资料等信息均不清楚。经与听众沟通需与当事人了解核实,当事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暂无法核实处理。若后期需要咨询、协调等事宜可拨打电话0557-2230991。
3月18日
萧县融媒体中心
责编 | 李秀婵
监制 | 张武峰
总监制 | 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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