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0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现将招聘对象、条件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
其他要求:
1.1982年4月5日以后出生。
2.婺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浙江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原则上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4月7日16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4月8日18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4月9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3年4月9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4月1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4月15日16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按招聘计划数及缴费确认人数1:3(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为1:2)进行,如缴费确认人数不足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予以公布。
7.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卫健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组织。
(1)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考《专业知识》,各试卷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占总成绩的60%):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其中,计划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2(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以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的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共同组织。
(3)公示录用。①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②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在婺城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3个月内未办理录用手续视作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2301319。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uch.gov.cn)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中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79-82900120),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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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原标题: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中院区(金华市婺城区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3/3/28/art_1229469465_40846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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