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
的变化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是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合计使用 21,500 万元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相里六续:
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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